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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声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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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17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国农业银行声明
最近发现一批以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国际业务部”名义开出,由赵金荣、刘淑红签字的备用信用证(1101至1200号,每份金额2500万美元;2101至2150号,每份金额5000万美元;3101至3150号,每份金额1亿美元),开证日期均为1993年4月1日,期限一年,申请人为亚联公司[UNITEDASIA(GROUP)CORPORATION],受益人为莎乌德投资公司[SHERWOODINVESTMENTS(BAHAMAS)LTD.]。
对此,中国农业银行郑重声明,上述备用信用证系国内外不法分子采取诈骗手段,非法使用中国农业银行衡水中心支行根本就不存在的“国际业务部”名义开出的,所以,该全部信用证自开出之日起就是无效的。对利用上述信用证进行的一切交易活动及其产生的后果,我行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特此声明
1993年6月16日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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