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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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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19
第4版(要闻)
专栏:

  司法部要求司法行政机关
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司法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为减轻农民负担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机构,要在近期集中一段时间和必要的力量,开展对国务院关于《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使之既能自觉地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又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律师进一步做好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当好法律参谋,对各地政府和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及时、主动地提出司法建议,以促进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要通过开展刑事辩护、代理、代书等活动,使侵犯农民当事人人身权益、民主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公正地受到法律制裁。公证工作要积极为农民办理合同公证,帮助农民完善合同条款,使与农民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在真实、合法、平等的基础上。公证的合同要有杜绝打“白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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