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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不只是“红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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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征文

  麻烦不只是“红都”
本报记者周朗杨武军
保护企业名称权,现在又开始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一个热门话题。根据一些来信来访反映,记者作了一番调查。
“红都”二字起风波
北京市红都时装公司这个名字,许多人可能感到陌生;然而,若提起几十年来,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外宾做衣服的“红都”,那可就赫赫有名了。他们生产的“红都”、“蓝天”、“造寸”等名牌服装,深得消费者的信赖。
北京市西城区红都制衣厂,是1990年10月成立的一家民办企业。这家小厂的领导人年轻,有魄力,脑子活,到1992年,生意就作得火爆了。尤其是去年10月至今年初,该厂在北京各大商场推出巨奖销售活动,招徕了大量顾客,销售额直线上升。
北京市西城区红都制衣厂在这次巨奖销售中,尽管产品的商标用“西姝”牌,但真正吸引人还是“红都”二字。因为,其一,各大商场销售专柜标厂家名称的广告牌上,省略了“西城区”,而且把“红都”二字做得格外引人注目;其二,绝大多数消费者把北京市西城区红都制衣厂的产品当作是北京市红都时装公司生产的。
众家之言皆有理
北京市红都时装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说,他们公司1984年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名称应在市内享有专用权。北京市西城区红都制衣厂的名称及其使用的“北京市红都制衣厂”、“北京红都制衣厂”,与他们企业名称近似,属侵权行为。
北京市西城区红都制衣厂反驳说,他们企业名称经过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手续俱全,合法。他们在经营活动中制作的广告牌有不妥之处,一经提出,立即纠正,不存在侵犯谁的名称权问题。
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位副局长说:“北京市西城区红都制衣厂的名称注册完全符合我国现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因为,在我局辖区内,只此一家叫这个名称的服装企业,而且这家企业与北京市红都时装公司的组织形式不同,从全称上看,两个名称是不一样的。”至于在消费者中发生混淆,他认为是由于工商行政法规宣传不够造成的。
“红都”之外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我国同行业企业中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情况相当多,特别是一些老字号和驰名企业,更是深受其害。如,驰名中外、北京医药界最古老的老字号同仁堂,1985年以来,其字号不断被许多中药店和中药厂使用。再如,北京四通集团公司,1986年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后,很快在国内外获得相当高的知名度。据查,不属四通集团而使用“四通”字号的企业,1990年辽宁沈阳市就有17家,1993年北京市有60余家。
竞争呼唤完善法规
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要健康发展离不开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名称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如何保护自己企业的名称权,是许多人十分关心的问题。
许多同志指出,关于企业名称权,现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亟需解决:
1.企业名称包括: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企业名称中最主要,也是最容易被侵害的是字号,企业名称权纠纷多是由字号相同引起的。国际上流行的是对字号保护。我国现实行的是全称保护。是全称保护合理还是字号保护合理?
2.如何切实保护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名称权?
3.既然现行的企业名称分级管理和核定原则是必要的,那么,如何有效地解决上下级登记主管机关的衔接问题?
4.对跨地域、跨行业的企业集团的字号如何给以保护?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将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相信我国各企业的名称权将会受到更有力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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