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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新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基金由国家单位职工共同负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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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广东出台新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保险基金由国家单位职工共同负担
本报广州电记者梁兆明报道:广东省人民政府6月17日在此间宣布新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的一种新型的社会保险体系,使整个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向社会化、一体化目标前进。
当日颁布的《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要求全省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全部职工、劳务输出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设立个人养老专户,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部分积累方式,由国家、单位、职工三方面负担。
《暂行规定》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它与过去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较,不仅适用范围扩大,保险对象具有更广泛的社会性,而且对各类职工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征收、统一待遇、统一基金、统一管理的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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