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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厂工程甲乙双方关系不好 工程进度迟缓质量低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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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4-18
第2版()
专栏:

沈阳化工厂工程甲乙双方关系不好
工程进度迟缓质量低劣
沈阳化工厂(下称甲方)去年修建的电解场房与蒸发场房工程,由吉林工程公司沈阳工程处(下称乙方)承包,因为甲乙双方关系搞得很不好,对工程进度和质量影响很大,造成了严重的浪费现象。
这项工程的甲乙双方都存在着本位主义思想。在编制及修正包工预算时,乙方尽量多要,甲方就尽量少给,到要完工时才把包工合同修订完毕。在施工过程中,甚至把合同作为要挟对方的工具,并曾因为一项争执而致停工三天。在材料供应问题上,工程用料规定由甲方供给,当某项材料不能及时供应时,虽然还有其他工作可做,乙方也写停工报告,要甲方签字。另有一些材料,质量虽然不好,但加工后仍可以利用,而乙方也不与甲方共同想办法加以处理与利用。在工程质量上,由于甲乙双方不能团结合作,也造成一些返工浪费现象。还有一些其他的具体问题,由于彼此都想占一些便宜,也常引起无原则的纠纷。
由于在以上这些问题上长期争吵不休,竟至发展到某些干部意气用事,使工作受到很大损失。如工地主任与基本建设科长因为闹意见,几个月见了面都不讲话;甲方建议乙方派一个人负责掌管材料,乙方认为这是“干涉内政”;在施工现场上,工地代表与施工员之间的感情更坏,当工地代表发现石子没有洗净就打洋灰而加以制止时,施工员就对工人说:“下次他再来,拿铁锹锹他!”有时因工程质量不好,甲方要求乙方返工时,施工员竟一面叫几个工人围住工地代表争吵,一面仍继续施工。
造成这样恶劣情况的原因,也与东北化工局领导同志对双方某些问题的处理不当有关,在处理某些纠纷时,不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清是非责任,而是采取甲乙双方平均负担的办法,使得甲乙双方关系不能彻底解决。
该厂去年工程由于甲乙双方关系搞不好受到很大影响,今年乙方人员虽已调动,但安装定额还未协商制订出来,有一些具体问题还未弄清楚,今年一、二月份工程计划都没有完成。因此甲乙双方还必须从思想上进行批判,建立起必要的制度,以彻底搞好双方关系,保证今年工程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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