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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半数测量标志遭破坏主管部门呼吁依法加强管理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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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21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全国半数测量标志遭破坏
主管部门呼吁依法加强管理刻不容缓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记者贾西平报道:解放以来,国家投资20多亿元建起的100万个测量标志,目前50%遭到破坏。这个触目惊心的统计数字是记者日前在国家测绘局了解到的。
测量标志遭到严重破坏的现象几乎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一些人随意拆毁觇标,或挖出标石。新疆境内共建标3645座,人为破坏率高达70%。黑龙江建标2万座,50%被破坏。浙江建标2万座,经过对其中1.2万座抽查,有2026座遭破坏。青海建标8500座,几乎100%被破坏。山东省建标3万座,完好率低于50%……从全国的统计看,测量标志的毁坏面达50%以上。这些破坏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而由于测量标志毁坏祸及国民经济其它行业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更难以数计。
破坏测量标志的违法案例有个人所为,也有单位所为。有些单位在野外施工中,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就擅自拆除或毁坏测量标志。而在有些农村地区,破坏测量标志的原因令人啼笑皆非。某人听说测量标心一个值好几万元,于是就携带钢钎、铁锤,星夜盗走两个测量标心,卖了不足5元钱。又有一人认为测量标志断了他家的风水,纠集一伙人把标石连根拔掉。
据介绍,测量标志是国家建在陆地和海洋、用于标定测量控制点的标石和觇标。标石埋于地下,用于测量和标定控制点的地理坐标、高程、重力、方位、长度(距离)等;觇标建在地面上,用作观测照准目标和架设仪器。这些分布在祖国大地上的100万个测量标志,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设施。破坏一个测量标志,不仅使这一点上历年观测的成果失去价值,而且还会使与该点联测的周围诸点也部分失去价值,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尽管国务院早在1955年就发布了保护测量标志的命令,以后国务院、中央军委又几次发出通知和条例,然而破坏测量标志的事件仍有增无减。
在我国第一部《测绘法》正式实施之际,我国测绘主管部门强烈呼吁,要重视《测绘法》的宣传,依法加强对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迅速制止肆意破坏测量标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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