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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委及组成人员田纪云作决定草案和名单草案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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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23
第4版(要闻)
专栏:

就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委及组成人员
田纪云作决定草案和名单草案说明
本报北京6月22日讯记者苏宁报道:田纪云副委员长在今天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就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预备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
田纪云说,3个月前,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准备工作机构的决定》指出,“根据1990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中关于1996年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规定,考虑到1997年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时间日益临近,为了保证1997年的平稳过渡,有大量的准备工作需要进行,决定:授权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机构,着手进行各项有关准备工作。”据此,6月15日委员长会议决定,将设立上述机构的事项列入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田纪云说,预备工作委员会应由各方面人士组成,其中来自香港的成员不少于50%的比例,以反映香港各阶层的愿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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