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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土地资源——写在第三个全国“土地日”之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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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24
第1版(要闻)
专栏:

  珍惜土地资源
——写在第三个全国“土地日”之际
本报评论员
6月25日是第三个全国“土地日”。在全国人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力争国民经济跃上新台阶的背景下,如何加强土地管理、珍惜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土地资产,是一个重要的新课题。
长期以来,由于实行分散多头的管理体制和无偿、无限期、不能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我国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导致耕地连年减少。这一问题在1985年达到顶峰,当年全国净减少耕地1500多万亩。
为此,国家及时决定成立直属国务院的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非农建设用地审批权限,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1987年,又决定推广深圳经验,实行以有偿、有限期、允许流动为主要内容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充分利用土地资产。这一改革给“惜土如金”的观念赋予了新的内涵,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双管齐下,效果明显,至1991年,全国净减少耕地为350万亩,一些地方由于注重土地资源的开发,耕地数量还有所增长。这一局面对人多地少的我国来说,是十分难得的。
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土地作为一种特殊资产的作用,也清楚地表现出来。许多地方通过按有关法规规定向海内外用地者有偿出让、转让土地,获取了相当的收益。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全国的相关收入总计达500多亿元。这笔收入,对于各地改变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建设、发展一二三产业,起到了很大作用。
既重视资源的管理,又重视资产利用,这一方针给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带来了勃勃生机。但是近两年,逐渐出现了一种令人忧虑的倾向。一些地方在注意开发土地资产价值时,淡忘了我国耕地匮乏这一基本国情,忽视了对土地资源的珍惜和保护。本来,国家对各地政府的批地权限,都有严格规定;每年全国的非农用地总量,也有一定安排。但是,这些规定和安排,很多时候被抛置脑后。一些地方自行其是、自作主张,多头批地、越权审批、盲目批地、占而不用的现象多了起来。尤其是开发区建设,本来是件好事,但不顾条件,一哄而起,显得过多过滥。这种状况使我国本已得到控制的耕地骤减现象再次严重起来。1992年,全国净减少耕地,比上年增加近一倍。与此同时,由于盲目竞争,一些地方竞相压低地价,造成国有土地收益的大量流失。
应当承认,随着我国人口的持续增加和经济的迅速增长,特别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一定量的耕地减少是难以避免的,这也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正因为如此,国家有关部门在大力保护耕地资源、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同时,给非农建设用地留出了相当的余地。但是,这种安排的前提,是土地的合理规划和科学利用,是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的互相制约和互相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表明,只有把土地作为一种资产,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损失才能够有效地防止。管不好资源,土地资产的利用和收益则无从谈起。
针对目前存在的土地资源大量减少的状况,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最近发出一系列通知,如严格非农用地的审批权限,暂时停止审批开发区等。其基本的指导思想,就是要求各地在土地管理问题上,资产资源两手抓,而不是顾此失彼。这些措施,不仅对于保护我国耕地资源,保证整个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对深化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土地资产,有着积极的作用。各地在贯彻执行这些措施的时候,要认真研究土地市场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资源资产管理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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