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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联合国一会议上发言指出应遵循环境与发展并重协调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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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25
第7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在联合国一会议上发言指出
应遵循环境与发展并重协调原则
本报联合国6月23日电记者何洪泽报道: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肇星大使今天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实质性会议上发言,指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始终遵循环境与发展并重、环境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李肇星首先谈到中国在环发方面所做的立法和其他实际工作。他说,多年来,我们一直重视在发展过程中保护环境,并将它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环发大会之后,我们立即着手研究后续工作问题。中国政府去年9月颁布了“环境与发展的10大对策”,还开始制定《中国的21世纪议程》。去年11月,中国立法机构正式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
李肇星说,一年来,国际社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在落实环发大会各项决议方面也做了许多事情。但有必要指出,严重制约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国际经济环境未见改善。环发大会达成的原则还有待落实。发达国家的原则承诺还有待转变为实际行动。
李肇星对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必须遵循环发大会确定的国际环发合作的各项指导原则。同时我们也希望委员会注重行动,讲求实效,多做实事。第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始终遵循环境与发展并重、环境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委员会不仅要审议各环境领域内的问题,也必须重视严重制约广大发展中国家保护自身环境并有效参与国际环保合作的不利国际经济环境和资金与技术转让问题。第三,应研究国际社会如何更好地支持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保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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