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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恢复十一国免税贸易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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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27
第7版(国际)
专栏:

  美恢复十一国免税贸易地位
新华社华盛顿6月25日电美国政府25日宣布恢复11个发展中国家的免税贸易地位。
这11个国家是巴拿马、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印度尼西亚、泰国、斐济、马拉维、阿曼、巴林、洪都拉斯和多米尼加共和国。
根据1976年的普惠制规定,这些国家在向美国出口产品时可免收关税,其条件是这些国家工人权利必须受到保护。
统计数字表明,自1991年8月以来,在普惠制规定的范围内,大约134个发展中国家的4000多种产品免征关税进入了美国市场。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获得免税贸易地位的国家进行严格审查,今年毛里塔尼亚因工人权利问题而被取消了免税贸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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