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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交流渠道加强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出国有新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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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26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拓宽交流渠道加强归口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出国有新政策
据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记者郭庆)国家外国专家局一位负责人今天在这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近期外专局颁布的《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资格认定的暂行规定》,将一方面为我国工商企业人员出国培训广开渠道,另一方面加强归口管理,防止滥组滥派现象。
外专局副局长张宇杰说,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共派出各类培训人员约18万人,遍及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将于8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资格认定的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凡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未获得资格认定前,不得组织出国培训;企业只能按规定组织本单位人员出国培训。
这个文件还对从事出国培训工作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应具备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据悉,一个地区内获得组团资格认定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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