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批准国家土地局规划纲要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28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批准国家土地局规划纲要
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
本报讯为了加强国家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国务院最近批准了国家土地管理局组织编制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纲要》是一个从全国范围着眼的、长远的、宏观指导性的战略规划,它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后备资源潜力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到本世纪末全国土地利用的目标和基本方针;在预测土地利用变化的基础上,提出各类用地的控制性指标;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和步骤。
《纲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为依据,贯彻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到2000年,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每年平均20万公顷(300万亩)。同时要求实行土地“开源”和“节流”并举,规定每年因各种原因减少的耕地与开发、复垦增加的耕地相抵后,净减少耕地不超过20万公顷(300万亩)。(钱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