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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灏代表人大财经委作去年国家决算审查报告建议人大常委会批准1992年国家决算同时对完成1993年国家预算提出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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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01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灏代表人大财经委作去年国家决算审查报告
建议人大常委会批准1992年国家决算
同时对完成1993年国家预算提出建议
本报北京6月30日讯记者苏宁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灏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全体会议上,代表财经委员会作关于1992年国家决算的审查报告时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则上同意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决算报告中对1992年国家决算所作的分析,建议本次会议批准1992年国家决算。同时财经委员会对完成1993年国家预算任务提出建议。
李灏说,财经委员会认为,1992年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财政赤字超过了预算,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财政出现了赤字。去年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财政收入未能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而财政支出增长又过猛。就其原因来看,主要是财税法规不健全,管理上还存在许多漏洞,越权减免税收、承包流转税屡禁不止,收入流失现象严重;行政事业机构庞大,集团消费激增,公款宴请、公费旅游、公款送礼等铺张浪费、化公为私的行为普遍存在,开支负担加重;也有办事不量力而行,监督不严,预算约束不力的因素。上述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尽快研究对策,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李灏指出,从1993年前5个月的预算执行情况来看,财政状况相当严峻。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低于经济发展,一些主要收入项目完成不好,甚至出现某些税源扩大而税收反而下降的趋势;二是国库券销售缓慢,对财政收入进度影响很大;三是企业欠交、银行占压财政收入的情况严重;四是支出增长过快,资金供求矛盾突出。
针对今年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财经委员会认为,必须严格国家预算管理,努力督促地方财政坚持收支平衡。对已经安排赤字预算的省区市,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地方财政不得打赤字预算的原则,责成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调整预算,并采取增收节支的有力措施,做到预算收支平衡,要求各地在预算执行中不得出现赤字。这是确保今年国家预算赤字不再扩大的关键。中央各部门也不得随意开减收增支的口子,以免增加地方财政平衡的困难。
为了保证1993年国家预算任务的顺利实现,财经委员会建议:
(一)强化税收征管工作,防止收入流失。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税收与相应的税源同步增长。要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和承包流转税的做法,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偷漏税收的不法行为。建议国务院组织力量,对承包流转税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已经承包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积极开辟新财源,抓紧制定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股票交易等收益分配的法律和法规,尽快完善社会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
(二)严格支出管理,抑制支出过快增长。要坚持量力而行,强化预算约束,不得随意开减收增支的口子。为了控制财政支出的过快增长,必须发扬勤俭节约、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增长,坚决反对和有效制止各种铺张浪费、化公为私和其他腐败行为。对于工资性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也要从严控制。
(三)整顿金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国库券的销售状况关系今年国家预算能否实现的全局,为了保证国库券销售任务的顺利完成,必须坚决纠正抬高利率乱集资的行为,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国库券的推销工作。同时,企业不得欠交财政收入,银行不得占压企业上交的税款和其他收入,以免财政无法及时将资金拨给用款单位,形成新的三角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执行有关财税的法律和法规,严肃财政法纪,遵守财经纪律,维护政令的统一。对于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坚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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