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将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将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据新华社北京电 人事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发出文件规定,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人事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单位作出这一规定,旨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有利于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激励机制,增强这些先进个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的干部、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综合治理工作中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