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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乡情实话》引起积极反应新沂市取消凤云村自设的“其他”项目要求全市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再学习、再教育、再落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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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03
第2版(经济)
专栏:

  本报《乡情实话》引起积极反应
新沂市取消凤云村自设的“其他”项目
要求全市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再学习、再教育、再落实
本报讯本报6月21日第二版刊出的《一封农村来信及有关的税费帐目》和编者的话《请解释“其他”》,在江苏省新沂市引起积极的反应。新沂市委、市政府当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调查处理问题。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表态:实事求是,接受批评,有错必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市委一位副书记和市农工部部长及有关部门人员专程前往时集乡凤云村进行调查,听取乡政府汇报,审查有关帐目,并听取了农户意见。
据查,凤云村的农业双向承包合同书是今年4月10日签订的。市里规定,搞双向承包,须使用市里统一印制的合同书,并只准按合同书设置项目,经市批准落实到户,不准超标增项。凤云村按以上要求,将市、乡审批的提留方案归户、填写到了合同书上,于4月22日交乡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站进行了审查鉴证。4月23日市里又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的合同签订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凤云村也在检查之列。当时,合同内提留和代办费项目、款数符合规定,根本没有“其他”这一项。5月23日,凤云村召开干部会,私自决定把一些收费项目归入“其他”项列入合同书;用会计科目章“其他”,加印在合同书底边的格子外。对“其他”的内容,村里既没有张榜公布,也没有向群众解释清楚,更没有向上级汇报。市里认为,这种做法纯属明知故犯,躲避检查。
被归入“其他”的收费项目,主要有四类13项。一、应该收的,如农户的历年尾欠款、代交的自行车税等;二、只应向部分农户收取的费用,向全体农户收了,如灌溉费;三、需征得农民同意方可代收的,如麦场火灾保险、畜禽防疫费、饲料添加剂款等;四、违反市里有关规定自立的收费项目,如每人4元的“干部报酬”。
调查结束后,市委常委专门听取了汇报并研究决定了如下处理意见:第一,坚决取消凤云村私设的“其他”项目。对“其他”项目中的合理部分列出清单,向群众解释清楚,然后根据群众的支付能力和村实际开支情况收取。对不合理甚至违反政策的项目,坚决取消,已收的要如数退还。一些收费的服务项目,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理。第二,召开干部、群众大会,重新核定今年合同,尤其是村代办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其他部门代办费,要坚持“谁服务、谁收费、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服务单位要和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时现场收费,不得由乡、村代办。第三,全市都要吸取凤云村的教训,特别是时集乡,要对各村春季合同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市里分别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会议,再次重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提出要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进行再学习、再教育、再落实,并形成检查制度。第四,继续向群众深入宣传中央有关政策、规定,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抵制不合理负担,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决定凤云村主要领导停职检查,责成时集乡党委、纪委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组织处理。结果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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