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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收取育林费——不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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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0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重复收取育林费——不该!
4月20日,总公司派我们开车给安徽蚌埠市糖酒公司运送果茶饮料。当天下午4点多,当车行至山东微山县城南一个交通监理站时,被3名身穿稽征管理服装的人拦截。他们先对货车进行检查,结果一切合格。接着,又问车上装载何物,我们如实说明,并将果茶发货票递上,稽征人员一看,非要我们交纳1600元育林费。我们解释说,本公司全部靠收购鲜果原料加工制做果茶,出售鲜果的单位、个人早已交了育林费,我们不能再交。双方争执了1个多小时。最后,我们还是交了400元育林费才了事。
河北康特清真天然食品饮料总公司陈泽斌黄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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