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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的法医服务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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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03
第7版(国际副刊)
专栏:

  新西兰的法医服务机构
辛衍涛
新西兰的法医服务机构始建于1989年。它属于医疗部门而不是法律部门,因为它的服务对象是精神病患者,不是罪犯。由于其中有些患者有犯罪行为或犯罪倾向,该机构的工作人员与法官、律师、警官、监狱长有着密切的工作联系。
法医服务机构接待的患者大约有一半来自法庭或监狱。其他的来自于精神病诊所或医院。从监狱中送来的患者很少被收容,因为经鉴定大部分囚犯是精神正常者。还有一部分属于“特殊患者”,他们是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病人,一举一动都受到严格限制,变更收容地点或释放都要经过卫生部长批准。
法医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如法医精神病学,精神病学,社会学,护理学。此外,他们还需要职业病学家和民族文化工作者的协助,以便对特定职业、特定民族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家庭成员的参与起着重要作用。
新西兰的法医服务机构还提供法庭咨询服务。这项工作帮助法庭筛选出不宜监禁的精神病患者,大大减少了精神病患者在狱中自杀或病情加重的现象。这是新西兰的独创,正在引起其它国家的广泛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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