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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的“全县无摊派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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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06
第2版(经济)
专栏:为农民办实事

  卢氏的“全县无摊派年”
本报记者李而亮
河南省卢氏县确定的“全县无摊派年”,今年已是第二个年头。近日记者来到这里采访,就听到了发生在最近的一件事情:辖管卢氏县的市邮电部门为了集资加快当地邮电事业的发展,作出所辖地区每寄一封信加一毛钱、每件包裹加一元钱附加费的新规定。卢氏县委、县政府通过对照中央有关规定精神,认为这是强加给群众的不合理摊派,决定本县不予执行。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卢氏县委、县政府已经顶住了不少各种来自上面向农民要钱的手。
1991年秋,刚上任的范中胜书记来到伏牛深山区的瓦窑沟乡了解情况,发现当地农民上年人均收入不足300元,可各种摊派负担竟高达240元。范中胜详细翻看帐目,只见名目繁多的项目个个有规定,件件有来头。在讨论到底砍哪一项时令人犯了难,没有一项不得罪人,没有一项不担责任。范书记把桌子一拍:“我们这怕得罪那怕得罪,为什么就不怕得罪农民?干脆,把所有的硬性摊派一律取消它,咱就不信为农民减轻负担会犯党纪国法!”于是,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凡是农村收费项目,除了国家税收、计划生育和公安治安的处罚外,其余全部停止,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同时确定1992、1993年为“无摊派年”。
取消摊派,并不意味着该办的事可以不办。对过去依靠摊派集资的修路、办电、办学、修水利等山区农村急需解决的事情,县委、县政府强调讲求实际,量力而行,出资自愿。在安排项目时一是要算大帐,看集体和群众的经济能力是否能够承受;二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三是群众呼声高,拿钱又暂时有困难的紧迫事情,想方设法也要抓紧干。
祖祖辈辈没有解决吃水问题的文峪乡,要完成吃水工程需投资73万元。工程刚准备上马,就遇上了“无摊派年”。乡村领导几经讨论后决定,这是一件为群众造福的千秋大业,既不能硬性摊派,又一定要尽快搞好。为此他们使出浑身解数,四处求援争取以工代赈资金,到各建筑工地拉回边角废料,节省乡村机构的开支等等。乡村干部的努力感动了广大群众,当干部在动员大会上带头捐资时,呼拉拉站起自愿集资的群众一大片,很快填补了资金的缺口。接着群众又自愿投工,仅用3个月就完成了浩大的吃水工程。
为了省出每一分钱用来解决群众急需办、又暂时无力办的事情,县委、县政府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精神,勒紧腰带也要干。省、市组织的到南方考察办班,县里也是尽可能精简人员。人家乘飞机去,他们坐火车走。省里为改善县上的办公条件,同意建楼提供的资金早已到位,他们却迟迟没动工。但是,为山区农民发展经济,尽快脱贫致富的事,他们则舍得花大钱。今年,县里投资了2500万元建起豫西最大的药材市场——卢氏药城,为过去“靠着宝山守着穷”的山区农民架起了通往商品经济的金桥。“减轻农民负担纵有千难万难,抛除顾虑、铁下狠心就不难。”县委书记范中胜一句话概括了确立“无摊派年”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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