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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林厅轻率奖励农业劳动模范 对受奖励的农业劳动模范的籍贯和事迹都弄不清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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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4-23
第2版()
专栏:

山东省农林厅轻率奖励农业劳动模范
对受奖励的农业劳动模范的籍贯和事迹都弄不清楚
据山东省读者来信反映:山东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在奖励农业劳动模范中,有严重的混乱、轻率的现象。今年一月间由山东省农林厅主要负责召开的全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上奖励的劳动模范,是农林厅少数负责干部凭着个人的想像和愿望来决定的。去年八月间就成立了“山东省农业增产竞赛评奖委员会”,但这一次奖励农业劳动模范却并没有经过这个委员会。在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上发奖的时候,省农林厅副厅长仲星帆再三宣布:“全省受到奖励的共有四十二个单位和个人。”可是,当山东大众日报要发表新闻的时候,省农林厅的另一位副厅长杨节却说:“全省受到奖励的共有五十三个单位和个人。”大众日报的记者查了一下受奖劳动模范名单,发现只有五十二个单位和个人。问杨节同志这是怎么回事,杨节同志竟说:“少一个就少一个吧。”究竟这次会议奖励了多少模范、发出了多少奖品,农林厅一直弄不清楚。在奖励了以后,农林厅对有些受奖励者的籍贯、出身成份都不了解。至于这些劳动模范的事迹是不是确实,农林厅的领导干部更是心中无数。当大众日报要发表受奖名单的时候,向农林厅要正式的名单,农林厅拿不出来。大众日报的同志们把劳动模范的事迹整理好以后,杨节同志说:“不发表吧!这次控制的材料不充分,奖励的不一定合适。如果发表了,劳动模范们的意见更多了。”许多劳动模范对这次的奖励确实是很不满意的。胶州专区有的劳动模范就说:“这次奖励劳动模范是上级看中谁,就奖谁。”山东大众日报曾数次向农林厅提出意见,农林厅也没有理睬。山东省人民政府和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农委对于这次奖励模范中发生的问题,也没有过问,只是叫农林厅完全负责,他们只是书面上批准。他们应当切实进行检查,纠正这种对奖励劳动模范的极不严肃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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