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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市场的选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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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08
第5版(文艺评论)
专栏:金台文论

  面对市场的选择
吴文科
上溯十余年,文艺与市场,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似乎是一对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然而,历史的车轮毕竟在带动着人们的思维。多数文艺作品作为精神产品,一旦上演或发表,即进入到广阔的市场。但出版、发行与演出还只能说是此类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手段;真正的消费者即广大读者与观众的选择、接受与欣赏,才可以说是真正体现其价值的开始。这在今天已是绝大多数人的共识,毋庸赘述。
传统的观念里文艺主要是抒情写性、愉悦心灵的产物。强调的是文艺家的创作意志。但自打有了舞台与出版物,有了观众与读者,有了专职的演员与作家,文艺创作即使再强调主观意志,也无法回避更不用说摆脱读者观众这个消费对象,及舞台与出版物之类流通手段对其的制约与影响。更不用说做到像古人标榜的那样,创作仅仅是为了“藏之名山”。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尽管文艺创作不像作坊制作与工厂流水线式的构件组装,而有着精神生产特有的方式方法及内在规律,但在这种劳动的尽头,等待着的却是一个或潜在或显现的消费市场。而且这个市场的需求选择,的确在左右着文艺家的劳动。好比人们进剧场订报刊购图书要掏腰包,文艺家要上演要出版要发表同时也为着演出费与稿费。文艺作品因此像商品那样而被复制、传播和买卖,于是成为铁的事实。这就要求明确回答一个长期以来我们羞于回答的问题:文艺作品仅仅是具有某种商品属性呢?还是进入了特定的市场就是商品?
回答现在看来该是简单而又明了的:在进入了特定的市场之后,文艺作品也是商品。
既然承认文艺作品也是商品,那么就要面向市场、尊重市场规律。尽管文艺市场的规律与经济市场的规律就其内在机制而言有所不同。
承认文艺市场,首先要承认市场需求对文艺创作的制约作用。面对一些人并不情愿承认的某些艺术门类或品种存在生存危机的状况,要避免消亡的命运,唯有革新。而革新的途径,在于面向市场,面对读者与观众的欣赏需求。这种“面向”不外乎两种做法:一是创作能受读者与观众欢迎的新“产品”即新作品;一是要改进艺术载体以便通过自身形式的变革,向社会奉献出由“产品”到“包装”都新颖而独特的精神结晶,或者有必要也可变革艺术的生产体制,而这一点对眼下的文艺界或许更为迫切。当然,与普通商品的改制不能将瓶子改成杯子一样,对艺术形式的改进与艺术作品的生产,同样要以保持自身独立特质与不媚俗迎合为前提。其次,要承认消费的多样性以实现真正的百花齐放。鼓励创新探索,允许自由竞争。不能用行政命令左右文艺创作,更不能用行政手段干扰艺术流通。因噎废食与硬性摊派,只能使创作者保持沉默,使消费者敬而远之。故培育一个充满民主气氛,生机勃勃,允许不同品种、“款式”与“花色”的文艺产品共同流通的文艺市场,是挽救某些濒危艺术品种并使整个文艺创演有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根本前提。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文艺市场既是市场,就要加强管理。打击文艺领域的“假、冒、伪、劣”品固然是题中的应有之义,但在引导观众与读者的消费的同时,相信他们的眼光与选择。毕竟,讲文艺市场不等于鼓吹纯粹市场化的文艺;而提倡面向观众与读者,尊重他们的文艺欣赏需求,以此鼓舞他们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即是切实而根本意义上的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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