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呼唤高品位——文化市场走势述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10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呼唤高品位
——文化市场走势述评
本报记者周庆
繁荣与粗俗并存
一个新的文化市场正在中国大陆发育形成。
500多家出版社一年出版9万种图书,竞争世界上最大的汉字读者群;195家音像出版社出版的音带、像带,塞满了商店的柜台;7100种期刊挤入了图书馆、办公室、机舱、车厢直至人们的床头;1800家报纸有半数增出周末版以争夺工薪阶层的星期日;中资、合资、外资的娱乐场所,由南到北、由东到西蔓延;3000多个演出剧团塑造着90年代舞台艺术的新风格。而文化艺术的主要载体——电视,更是傲视群雄,以覆盖式的播出显示着自己的巨大优势。
不仅仅是这些。深圳开始出现优秀文稿公开竞价活动,北京、上海举办了书画精品拍卖;京沪粤都有一批文化经纪人涉足图书、演出、影视乃至跨国的文化品交易;众多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开展多种经营、咨询信息服务,用创收来求生存、求发展。文化市场从未有过这般丰富多采。
然而,文化市场也给一些人留下不佳的印象:书摊上不少书刊封面光怪陆离,内容粗俗得惊人;某些走穴演员忙着赶场,表演节目穷于应付,招来一片嘘声;马路上常有青年人拦住行人,悄声推销录像带:“黄的”;娱乐场所装修竞趋豪华,陪酒、陪舞、陪唱女郎禁而不止……许多消费者心理上接受不了、也承受不了这种赤裸裸的追求利润的文化经营术。
一位作家说,通俗文化如春草遍地,但被市场刺激,一味媚俗,充斥着招徕与迎合的浅薄。这个意见有相当的代表性。
    重视社会效益形成共识
什么是媚俗与迎合?这与文化为人民服务是什么关系?书报界、音像界、娱乐界、演出界——文化市场的卖方在探究其中的界限。
把金钱关系看得过重,轻视法律、道德、高尚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中的作用,这就是一种俗。通过文化作品来鼓吹这种见利忘义思想的,就是一种媚俗。
看手相面相骨相,谈神论鬼,还要写成书、拍成电视来推销。一些缺乏科学知识的消费者,对自己的事业和命运在市场条件下有一种不可把握的惶惑,往往容易成为这类文化品的受害者。生产、经营此类文化品的行为,就是一种对落后面的迎合。
由此不难作出一种界定:任何一种文化产品,必须能使消费者得到真正的利益,才是好东西。生产、经营这类产品,才是为人民服务。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加上全社会的不断呼吁,目前文化管理、生产、经营部门多数人在这一点已形成共识。
最近,宣传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的领导都明确指出,重视社会效益和解放思想是统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要在总体上做到统一,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明确了这个指导思想,提高出版物的品位就有了基础。
    市场日趋规范化
严肃的文化艺术品往往品位较高。其实,通俗的文化艺术品也有个品位问题,也有文与野、雅与俗、美与丑、科学与迷信的区别。不论是严肃的文化还是通俗的文化,凡高品位的必比较细致,因此也比较难于生产,需要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就对出版业给予税收优惠,对一些严肃的报刊、科技图书期刊免征增值税,对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的出版物销售业务,在一个时期内免征营业税。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还对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健康报等10家报纸的周末版给以肯定,对其经验,加以提倡。所有这些对提高书报刊的质量、品位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音像市场上,文艺类制品发行量最大,不少艺术团体亦向生产音像制品方面转化。然而,大量走私复制的海外音带、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片,私翻私录的国内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制品流入市场,使合法生产者遭受重大损失。这种混乱成为发展国产音像制品、提高其品位的主要障碍。不久前,文化系统音像出版社的社长们在一次研讨会上发出共同呼吁:依法加强音像市场的管理,为国产文艺音像制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确实是保证这一新兴行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国内娱乐市场的出现大约要从1980年广州东方宾馆出现第一家音乐茶座算起。此后歌舞厅、卡拉OK厅、台球室、电子游戏机室等新的娱乐设施不断加盟,使其成为文化市场上发展势头最盛的行业,海内外投资也相当可观,颇有点领导文化消费潮流的劲头。专家们提出,娱乐市场提高品位的中心环节,是增加文化内涵,创造优美和谐、文明健康的文化氛围,只有完成了这一改造,娱乐场所才会从海外娱乐场所的简单翻版变成既有国际流行服务设施、服务质量,又具有健康、明朗的中国风格的高品位娱乐场所,才会在中国这块大地上生根、成长。
演出界的一个热点是申请成立文艺演出经纪机构。广播电影电视部、煤炭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军事科学院……都在申请。目前,全国省、市、自治区、中央有关部门的演出经纪机构已有50多家,光北京市就有10多家。这是国家实行演出经营许可证制度以来,演出市场走向规范化的重大转折。按照这个制度,进行营业性临时组台演出,要由领取了“演出经营许可证”的演出经纪机构承办;演出经纪机构也要再领取“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而成立演出经纪机构,要有20万元注册资金,要有8人以上专职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等条件。文化部推出的这一制度,可以保证演出的质量与水平,从而向观众负责,确保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观文化市场的管理,正日益规范化。可以说,市场在发育,文化消费者在成熟,只有高品位的文化艺术品才会拥有明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