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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明星别墅”是否必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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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建“明星别墅”是否必要?
据报道,在河北涿州影视城附近,最近又有一座明星娱乐城准备兴建。由河北影视城旅游开发公司投资建设的这一综合性旅游娱乐设施占地2700亩,还向愿意在此建别墅的国内文艺界的“明星”每人赠地1亩。据说目前大陆已有87名文艺界人士与该公司签订协议,接受赠地,自费设计并建造私人别墅。山东乳山县等地也在兴建“明星村”。
现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虽然突飞猛进,但与当今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贫穷落后,全国不少乡村人民生活还只达到温饱状态。同时,祖国的经济建设还需要大批资金。投资搞别墅,条件显然不成熟。更何况我国土地资源有限,滥用土地搞别墅,有悖于土地管理法精神。目前一个四五口之家的住宅用地被严格控制,而报纸的报道却说,主建单位赠地1亩。对于主建单位的慷慨大方,人民群众心中该是啥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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