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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为官”质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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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13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首富为官”质疑
王洪鹤
案头有份材料,说的是北方某地农村在选任村级主要领导干部时,“把眼睛盯在首富的私营业主身上”。今年以来,该地任命新的村级领导干部三百二十名,其中首富者二百一十多名,占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
无独有偶。报载,南方某地农村流行着这样一个选拔干部的新标准:凡担任村支书和村长者,必须家财万贯。其理由是:如果连自己都不能致富,何谈带领群众致富。
个人能不能富起来与能不能带领群众富起来,这两者之间有联系,但又不是一回事。自己富,只是一户一家的问题,没有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事的思想也不要紧。带领群众富却必须心里有群众,有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旧社会当个好官,还要“为民作主”,何况当人民政府的干部?所以,能够自己富的人,当个“大款”可以,当干部则要另有条件,即能不能够坚决贯彻执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能不能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能不能够克己奉公、大公无私地率领群众奔向明天。这是最主要的条件,当然还要有帮助群众致富的本领。前不久,四川省新任省长肖秧与几位副省长一起提出:“当官不许牟私利,穷要穷得有志气”。吉林省委新一届常委给自己定下了新的行为准则:“光明磊落,夙夜在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我们选拔干部的标准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干部德才兼备。只有这样的干部才能担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道义,著出清正廉洁勤政高效之文章。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我们不反对而且真心拥护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我们也并不认为为富者统统不仁,但是,选拔干部的标准却绝不能搞什么“首富为官”,更不能把那些摆阔比富的拜金主义者选上来。一言以蔽之,公仆自有公仆的情怀,干部自有干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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