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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机制加快商品电基地建设步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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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12
第5版(理论)
专栏:

  转换机制加快商品电基地建设步伐
卞学海
山西省产业结构的一个明显特点是煤炭及与煤炭相关的产业处于“龙头”地位。“举龙头,带龙身”,建设大型坑口电站,大力发展“煤转电”产业,这是振兴山西经济的最现实的选择。它不仅有利于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有利于煤炭工业的发展和资源利用率的提高,有利于减轻运输压力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而且又为能源短缺的地区“输了血”。因此,省委、省政府关于把山西省建成全国的商品电基地,争取到本世纪末全省总装机容量达到1800—2100万千瓦,其中近800万千瓦通过高压超高压输电线路外输华东、华南、京津唐及河北南部等地的决策,是集兴晋利国富民于一体的正确决策。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切实做好机制转换工作。
    一、要实行全方位开放办电。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到本世纪末山西电力要新增1300万千瓦发电容量,光依靠中央投资或山西地方投资已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唯一的出路就是实行全方位开放办电,大力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向国际国内银行贷款,发行电力债券、电力股票、中外合资办电、联省办电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要在“多家办电、统一管网”的原则下,确保投资各方利益的实现。
    二、要理顺电能价值与价格之间的关系。
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调节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最有效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起合理的价格机制是搞活商品生产,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
目前电价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从而造成电力企业资金利润率太低,甚至大大低于贷款利息,致使电力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几乎全部丧失。低电价的另一个弊端就是不利于调动用户强烈的节能积极性。因此,必须加大调整力度,尽快建立起合理的电能价格体系。电价必须由成本价、税金和有还贷能力的法定利润三部分构成,并按照价值规律,贯彻公平负担、等价交换、按质论价的原则,以不同的供电成本、电压等级和供电时间确定不同的电价,同时电价还要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要随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用电效益而有所浮动。
 三、要探索出一条促进电力工业优化管理、加速发展、提高效益的新路子。
电力行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它突出地表现在“全网一盘棋”上。必须由电网统一调度、统一核算,才能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营,才能谋求全网最大经济效益。这也就决定了电力行业改造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有了自己的特点。为了探索电网统一领导下的电力企业新的运营机制,山西电力工业局着重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建立省网内部市场,改造对发电厂、供电公司的承包办法。
在目前不具备全面推行股份制条件的情况下,承包制仍是企业经营方式中一种极具生命力的形式。为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这种方式,从今年起,山西电力系统要建立内部市场,由省电力局核定统一电价和峰谷电价,向下属发电厂买电,向供电公司卖电。对全局所属发、供电企业,主要采取两种承包办法:一种是内部相对独立核算承包,承包利润,超利多留;一种是内部单位成本承包,在确保利润的前提下,由省电力局对各非试点单位核算单位成本,节奖超罚。对集资电厂或集资机组实行统一调度、分帐核算的办法。
2.大力推行股份制改革。
股份制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它不仅在融资方面有其优越性,而且在理顺产权关系、加速机制转换方面也极富成效。作为一种利益共同体,它实实在在地强化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在目前电力工业多家办电格局日益兴盛的形势之下,股份制既可以维持电网最大效益,又可以协调理顺有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合理分配电网效益,无疑能够极大地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为此,我们从去年开始便积极探索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造之路。目前,省内第二大电厂浮泽电厂已按国家对股份制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意见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工作,并开始在新机制之下运营。
3.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改善电力建设管理,全面加快电力建设步伐。
对电建施工企业除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制,通过加大对施工期、质量、安全、效益方面的考核来促成竞争之外,还要实行质量风险抵押承包,着重将管理重点放在现场,使生产要素在项目工程上实现最佳组合。同时要推行工程项目扩大总承包,总投资一次包死不变,节余分成,超过不补,促使施工企业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建设步伐。
4.建立多元互补性产业结构。
电力企业要生存、发展、壮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经济效益,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之路。随着改革的深化,第三产业的地位愈来愈显得重要,因而要本着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的原则置企业于更广阔的经营空间和更多的机会之中,使多种经营成为支柱产业,并朝集团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形成主业与多种经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关系,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综合实力。
5.尽快实行新的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在不影响全网生产经营大局的前提下,省电力局要放权于基层企业,使其在生产经营决策、资金使用、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实行合理劳动组合或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聘任、聘用制及岗位技能工资制,焕发出基层企业的勃勃生机和活力。
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全面地、准确地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真抓实干,奋发图强,在不久的将来,山西电力工业定能为三晋经济的腾飞,为国家经济的加速发展,奉献出更大的能量。
(作者为山西省电力工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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