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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农林局工作人员反映 河北省农林厅不了解下情滥发公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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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4-25
第2版()
专栏:

唐山市人民政府农林局工作人员反映
河北省农林厅不了解下情滥发公文
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农林局于祥同志来信谈,河北省农林厅滥发公文表格,不了解下情。唐山市自去年六月成立了郊区工作委员会,七月正式办公;到年底就收到河北省农林厅的指示、通知等共七十六件(电讯指示及文字通报不在内),仅在九月份就收到指示五件、通知十四件;十月份又收到指示五件,通知、代电、表格共十二件。这些文件,多是要典型经验、调查填表、开展运动、总结工作等事情。这些工作都必须通过区干部去做。但唐山市各郊区农业建设股最多的才有四个干部,少的只有一个干部。不但人少,而且文化水平低,又是兼做农业和建设工作的。除了农林厅的指示之外,其他机关部门也少不了要向各区村布置工作。这些工作各区村干部不但无法做好,而且有时连看文件的时间都感到不足。很多村干部因为工作做不过来,时常耽误生产,晚上经常深夜才能睡觉。因为区干部自己还没有很好地学习文件就让村干部去做,所以在政策的执行上常出偏差,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很多村干部在上级机关、群众、家庭之间“三面受气”,受不了就离开村子做工去了。这情况是很严重的。
河北省农林厅的许多通知、指示是并不了解下情而一般地布置下去的。在去年评比选举农业劳动模范的时候,农林厅第一次通知唐山市及秦皇岛市去省劳动模范两名;但秦皇岛市村庄很少,唐山市则有三百多个村。唐山市认为不合理,给省农林厅去电话请示,并要求找比较负责的同志接电话;当时答应可去劳动模范二名、优抚模范二名。以后农林厅却不承认电话上的答复了。不久又接到第二次通知,让唐山市去四名劳动模范。不久却又接到第三次通知,让唐山市去六名劳动模范。三次三样,使人不知道以那个为准,唐山市就又给省农林厅去电话请示,最后的答复是可以去九名。今年二月,河北省农林厅规定唐山市设农业技术员三名,和峰峰矿区等地一样。经唐山市农林局局长提出意见以后,省农林厅才知道唐山市有三百多个村子,结果才答应设二十名。还有更滑稽的事情:去年评选劳动模范的时候,省农林厅的指示中要求在九月底评选完毕,又说要“场里打、地里验、清过斗,明过秤”。可是,九月底唐山市的高粱、玉米、棉花、甘薯等都还没有熟呢!
河北省农林厅在布置工作时粗枝大叶,也使下级造成错误,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去年十二月,省农林厅派郭景春同志到唐山市,传达了增产报奖办法。因为省农林厅农政科油印文字有错误,郭景春在传达时把七条报奖条件丢掉了一条(即一九五一年受灾的地区,一九五二年的增产数字应是和过去的常年产量相比较,不以一九五一年的产量为准)。奖励办法上规定较一九五一年增产百分之三十就可以报奖,因唐山市郊区一九五一年是灾年,产量低,如果和一九五一年的产量比较,唐山市够报奖条件的就太多了。结果,执行不通,又两次更改,在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当执行不通时,唐山市农林局就向省农林厅作了报告。省农林厅就要唐山市农林局派人到厅里去。省农林厅农政科科长知道是郭景春传达错了,就把郭景春叫来责备。郭景春就把农政科油印的文字拿出来作根据。农政科长这才无话可说了。
于祥同志的来信中建议:上级机关发指示、通知应当了解下情,估计到区村干部的力量,顾及各地区不同的条件,顾及同时进行的还有些什么工作。省人民政府各厅各个季度的工作,应统一地作出合理的安排。上级布置工作时,要把什么是当前的中心任务明确地突出出来,以免发生轻重缓急不分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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