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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拍卖市场摊位说起——山东省加强市场建设与管理考察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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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13
第2版(经济)
专栏:

  从拍卖市场摊位说起
——山东省加强市场建设与管理考察记
班明丽孙钢
租用市场摊位,历来是工商局指定分配,收取年租金也很有限。经营者要弄一块立足之地,免不了托人情开后门。
不久前,临沂市一改旧章。新建的鞋市拍卖摊位,农民争相购买,最高者情愿出1.8万元,租买一块1米长的摊位。原计划共计拍卖64万元,结果卖出268万元的好价。还有不少人“持币待租”。当然,后门也很难被敲开了。
拍卖摊位,标志着市场建设与管理已经步入一个新阶段。党的十四大以后,山东省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市场,市场建设有一发而不可收之势,出现了历史性的高潮。在此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意研究和把握好几个关系,把市场建设热潮引向健康之路。
长官热情与长官意志
“过去建市场是工商局催市长,现在是市长督促工商局。”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成希瑛的话,道出了山东市场建设进入“黄金时代”的一个重要原因。
市场建设是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有的把1992年定为“兴商年”、“市场年”;有的视其为“重中之重”,市长任市场建设总指挥,几大班子一齐抓;建市场成了不少地方为民办实事的“龙头”。市长坐镇,各方协调,是山东省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
1992年一年,全省就有693处市场建在各个角落。社会各界为城乡市场建设投资,超过前10年投资的总和。以集贸市场为基础、以专业市场为依托、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市场网络,已初步形成。
但是,在不可或缺的长官热情中,也夹有某些长官意志。某区,区委书记讲话:“半年要建5个市场,‘五一’节我要去剪彩!完不成要受批评。”这5个市场,个个投资不下几百万,全部按期开业。只是偌大的交易厅里空空荡荡,客商寥寥无几。原来,这里尚不具备需要这等规模市场的经济基础和购买力。
某市,财政拿钱,政府组织,一个号称亚洲一流的蔬菜市场,坐落在两个大型企业之间。谁知,市场竣工后,却因光顾者甚少而不能发挥作用。原因很明显,当地人没有种菜习惯。
山东的同志说,建市场是经济行为,必须从经济上找到能成市的引发点。这不是主观意志所能取代的。
档次规模与综合效益
传说,淄博市淄川区,李氏三兄弟曾在此卖裤子发了财,引得三邻五舍纷纷效法。一个服装大集出现了。近年在大集原址诞生了一座服装城。这个城最初只有几十个交易者,发展到上百、上千。但是,区政府不求交易厅档次多高,坚持根据交易需要逐期扩大。现在这里正在进行五期工程建设。每期工程上马前,都有大批客商等待租用摊位。新交易厅一落成,摊位一抢而光。服装城已经容纳了6200多客商,年成交额达到12亿元,每日市场约有10万人次的客流量。
淄川人称这种滚动扩建市场为“分娩法”。也有人叫它“母体分离法”。意是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以服装城为中心的多层次、多档次的各类市场,生意都很红火,没有“空壳”。市场像一种酵母,催生着城市建设和各项产业。这个昔日不起眼的地方充满生机。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求档次高,要求生意火,这是山东省工商局在指导市场建设上坚持的原则。现在,山东不少地方的市场都是在“分娩法”中诞生的。
淄博市工商局局长张维铭说,规模不等于效益,一个市场的效益也不等于市场整体的综合效益。流通能够促进生产,但它终归是中间环节,不通不行,而超前发展也会带来自身效益的下降。工商部门清醒地看到一个事实:1992年,山东省城乡集市建设投资额28亿多元,名列全国之首,新建市场数量居第二,但是,单个市场平均成交额却只排在第17位。工商局认为,这说明市场效益有待提高。
多家建设与多头伸手
山东市场建设投资中,有62.4%是社会投资。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是加快市场建设的有效途径。但是,市场一旦成形,便常常会被视为肥肉,许多管事者上门要钱,政出多门的要求,损害了经营者的利益。
一位经营者的秤,一连被检查6次,贴了6个“合格”标志,一个要花1元钱;防疫部门要求食品经营者每人交10元,吃一片防病药,卖百货的也要跟着吃。如此种种,五花八门。
“市场正在发育,不许随意向市场伸手赚钱,不许为了部门利益坑害交易者。”临沂地区行署和临沂市政府态度鲜明地提出:市场由工商局统一规划,一家管理,任何人不得乱插手。应当进入市场执行公务的,按规定办;临时性的各种检查,一律要征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否则,经营者可以拒绝。工商局给他们撑腰。
在淄博市淄川服装城,卫生、治安等管理市场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由每年市场的收费中统一划拨。良好的秩序和服务,吸引了远近众多交易者。在20多平方公里的市区,26座大型批发交易市场个个坚挺。每年来自“三产”的税收,占全市财政收入的一半。
微观管理与宏观管理
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宏观软件”跟不上。这是不少工商行政管理者的反映。所谓“宏观软件”,是指国家对市场建设的总体考虑和政策制定、法规法律,亟待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工商管理机关的同志说,地方对市场建设的积极性甚高,但这项工作还未能像发展工、农业那样,列入国家的大帐本。有关部门还没有将市场视为整个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纳入建设规划,因此未能从财政以及其他方面予以一定支持。现在,建市场所需贷款,按规定必须以工业企业的名义贷出,以企业作担保,实不方便。
“谁是整个市场最高层的主管者?”一些同志从国家宏观角度提出了这个问题。目前,工商局只有权建设和管理农贸市场,而各类市场及交易已各据一方,主管部门各执一权。比如,银行管金融市场;科委管技术市场;有些地方公安局垄断经营防盗门;公用局可以规定用户只许买他们生产的热水器;等等。电信部门为了推销电话,甚至可以强迫迁入新居的用户换掉电线。此类事绝非个别。多头经营扭曲了市场行为,损害了国家和消费者利益,难以发育出健全的市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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