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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香港平稳过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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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17
第1版(要闻)
专栏:

  为香港平稳过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本报评论员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简称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昨日在京召开,香港和内地委员欢聚一堂,共商香港平稳过渡大计。预委会的成立,体现了我国政府严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规定,实现平稳过渡,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保持香港继续繁荣稳定的决心和立场,同时也有利于稳定人心,增强港人对香港前途的信心。我们在此特表衷心的祝贺!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现在距1997年7月1日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只剩下不足4年的时间,而香港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教等各个方面的事务,有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做。这些工作若等到1996年筹委会成立时才着手作准备,在时间上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就香港平稳过渡的有关事宜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1996年成立的筹委会做好各方面前期准备工作,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出自对香港过渡期事务的关心,香港不少人士早就建议尽快成立一个预备性工作机构。今年3月,包括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在内的广东省代表团向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有关成立预备工作机构的议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这个预备工作机构;今年7月,在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决定正式成立预备工作委员会,这是尊重港人愿望和要求的充分体现。预委会中香港委员占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这也是对港人意见高度重视的表现。预委会的成立及其工作,提供了具体有效的沟通和参与渠道,这将有助于香港各阶层人士更多地关心和参与后过渡期的各项事务。
十分清楚,设立预委会,不是什么“另起炉灶”。因为所谓“炉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第一届立法会,其模式、架构,基本法已有明确规定。它已为1997年后的香港,包括其政治架构奠定了法律基础,中方将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的规定,英国对香港的行政管理到1997年6月30日止。现在成立的预委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它接受常委会领导并向常委会负责,它的任务是提出有关方案、意见、建议,供有关方面决策参考。1996年筹委会成立后,预委会即结束其工作。从其性质和任务可以看出,它不是一个权力机构,不会干预后过渡期香港政府的日常管理,因此它不会变成香港的“第二权力中心”或“影子政府”。
预委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香港委员包括工商界、金融界、专业界、社会服务界及基层等各方面的知名人士,内地委员的层次也较高且多数熟悉香港事务。这样的组成可以充分反映和吸纳来自香港和内地各方面、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相信,经过预委会委员们的密切合作和共同努力,将会圆满地完成香港后过渡期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将会使港人更广泛地团结起来,同心协力,为实施“一国两制”方针和按照基本法做好衔接工作而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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