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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要求全国六十万税务职工紧张扎实工作 迎接新税制出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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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6
第3版(经济)
专栏:

  金鑫要求全国六十万税务职工
 紧张扎实工作 迎接新税制出台
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李建兴报道:在明年1月1日新税制即将出台的前夕,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在此间召开了全国县以上税务局长电话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要求全国60万税务职工紧急行动起来,紧张扎实地工作,迎接新税制的出台。朱镕基副总理委托国务院副秘书长何椿霖出席电话会议。
金鑫说,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为确保新税制顺利推出,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实施新税制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税制改革。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指挥领导,要求很高很严。我国推行增值税已有10年,而且考察、借鉴了许多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说,对这次税制改革核心的增值税改革,在理论和实践的准备上都是充分的。
金鑫说,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相继发布了一个税法和五个税收条例,其他一些税收条例还要陆续发布。各级税务机关在贯彻执行这些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时,要注意,一是除了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减免税以外,税务机关不再办理任何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事项。二是这次税制改革的总体税负没有提高,不是造成物价上涨的因素,要与工商、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防止那些打着新税制旗号乱涨物价的做法。三是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道道扣税的办法,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内在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税法,从源泉上有效地控制税收流失。四是在涉外税收方面,税制要改革,优惠要保留,保持对外开放、吸引外贸政策的连续性。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一律执行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废止工商统一税的问题,国务院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批准,此项议案可望在近日获得通过,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为了确保明年1月1日前新税制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到位,金鑫还对各级税务机关提出了具体要求:培训搞得不充分和个别有死角的,要立即补课;县以上税务机关,都要开一个由企业厂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全面完成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工作;1993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一个不漏地拿到专用发票。一旦发现造假偷税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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