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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抵制集资款——子弟失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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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7-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工厂抵制集资款——
子弟失学!
五月八日上午,刚刚上完第一节课,我厂在山东泗水县实验小学读书的八十八名子女便被学校赶出了校门。天真可爱的孩子抹着眼泪离开了课堂。
今年五月学校到我厂买水泥,双方在优惠条件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学校提出我厂在该校读书的八十八名子女每人须交纳集资二百元,并限定时间由我厂一次交清。我厂领导认为工厂已照章纳税并交纳了教育附加费,此集资违反山东省的有关规定,故予以抵制。由此引发了上述事件。现在,八十八名孩子虽在县政府的过问下全部回校复课,但集资依旧,只不过这笔钱,改由学生个人交纳。
铁道部第十一工程局鲁中水泥厂朱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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