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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有哪些法定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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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6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消费者有哪些法定权利
一九九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对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并将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悉权: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成立社团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有权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
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建议权: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渎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十二月八日《光明日报》黄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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