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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提出要进一步开展“严打”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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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任建新提出
要进一步开展“严打”斗争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新华社记者张宿堂、本报记者毛磊报道: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今天提出,199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基本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特别是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审判,大力调节经济关系,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肃执法,提高司法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廉政建设和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概括起来说,就是严打要打出声威,大案要案要抓出成效,调整经济关系要有大的进展,司法水平要全面提高。
任建新是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这一任务的。任建新说,明年是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键一年。深化改革,加速发展,维护稳定,是全党、全国要突出抓好的重要工作。
任建新说,社会稳定是发展经济的必要前提和保障。当前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不安定因素还不少,社会治安形势还很严峻,重大恶性案件增多,社会治安状况不好仍是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对此,任建新指出,各地法院一定要继续坚持“严打”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对那些社会治安混乱的地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要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一定要从重从快严惩,丝毫不能手软。严打就是要打出气势,打出声威,打出明显的社会效果,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任建新说,在进行“严打”斗争的同时,要更加主动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性地开展法制化的群众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法院工作在新形势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新路子。
任建新强调,明年各方面改革力度将继续增大,特别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和金融、财税、计划、投资、外贸等领域,改革将有新的突破性进展,旧体制固有的和体制转变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将发生大的变化。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
他提出,为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格局的变化和调整,明年法院的经济审判工作必须有新的突破,民事、行政等审判工作也应有新的进展。要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及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保护正当竞争,保护公平交易,促进市场发育,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直接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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