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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提出抓紧大案审理 严惩腐败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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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提出
抓紧大案审理 严惩腐败分子
本报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讯 新华社记者张宿堂、本报记者毛磊从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我国各级审判机关将继续把大案要案特别是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的审判作为一项突出任务抓紧抓好,以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顺利建立。
今年一至十一月,全国法院共审结的万元以上的大案占经济犯罪案件总数的近百分之六十,比去年同期上升十五个百分点。人民法院在狠抓大案要案的审判过程中,集中宣判了几批大案要案,通过加强宣传,扩大了办案的效果,从而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增强了群众反腐倡廉的信心,震慑了犯罪分子,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昌礼今天在会议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明确这一指导思想: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就是直接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他说,当前,打击经济犯罪的重点,仍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贪污、贿赂犯罪。同时,要坚决打击走私、诈骗、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抗税等犯罪。
高昌礼说,集中精力抓好包括法人犯罪在内的大案要案的审判,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方面,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取得成果的重要标志。人民法院对反腐败斗争中揭露出来的大案要案,要抓紧审理,要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对依法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依法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同时,选择一批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影响的典型案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或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在反腐败斗争中,一些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已陆续被揭露和查处,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大案要案也逐渐增多。人民法院将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将依法严厉制裁腐败分子,绝不姑息养奸,决不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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