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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发言人指出港英立法局等三级架构应随英管治结束而终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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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8
第4版(要闻)
专栏:

  港澳办发言人指出
 港英立法局等三级架构应随英管治结束而终结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最近,本社记者就香港1994/1995年选举产生的港英最后一届立法局、区议会和两个市政局议员的任期问题走访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办发言人就此事发表谈话如下: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规定,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它对香港的行政管理权在1997年6月30日终止,港英的政制架构也随之终结。这是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结束其在香港的管治的必然结果。
港英立法局、区议会和两个市政局的任期分别由英国《皇室训令》和有关的条例规定为四年,如上所述,由于立法局、区议会和两个市政局都属于港英当局政制架构的组成部分,因而有关三级架构任期的所有有关法律规定,到1997年7月1日,随着英国管治的结束,势将与基本法抵触而全部废止,这三级架构都应于1997年6月30日解散,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的决定重组。
本来,中国政府希望通过谈判与英国政府合作,在与基本法衔接的基础上为三级议员的过渡作出安排,并为此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然而,由于英方的蓄意破坏,致使这一愿望最终落空。对此,我们感到十分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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