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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外经贸部发布机电产品进口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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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8
第4版(要闻)
专栏:

  经贸委外经贸部发布机电产品进口
 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近日联合发布了与《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配套的“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并将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列入配额产品目录的主要是对发展国内相关工业、调整进口结构和产业结构以及对国家外汇收支地位有直接影响的重要的机电产品,包括汽车、摩托车、录像机、计算机、空调器等共18种。对进口这些产品,将按照国际惯例实行进口数量限制。
列入特定产品目录的主要是国内已经大量投入资金,进行研制开发或引进生产技术,目前尚处于工业生产起步阶段,需要加速发展的机电产品共171种,涉及纺织、通讯、电子、船舶、仪器、机床等行业。对于特定产品,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规则,将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保护。进口这些产品时主要通过国际招标的办法,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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