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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个体税收征管——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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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06
第2版(经济)
专栏:

  依法加强个体税收征管
——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
本报记者李建兴
记者:近几年,人们对一些个体工商户的偷漏税问题议论较多,要求运用税收手段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呼声也很高。请您谈谈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情况和税务部门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
金鑫:我先介绍一下我国个体税收的现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税收征管工作的逐步加强,个体税收增长很快。1992年,全国个体税收收入已达203亿元,占工商税收总额的7.8%,成为国家税收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加强个体税收工作,不仅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而且在贯彻国家各项经济政策,正确引导和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记者:近几年税务部门在加强个体税收管理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金鑫:一是大力加强了对个体税收的专项检查。1989年和1991年两次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了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税收和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专项检查,共计查补税款35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5500多例,有力地打击了偷抗税犯罪。二是同有关部门配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税法宣传普及教育。1992年正式确定每年的4月份为全国税收宣传月。强有力的宣传和持续不断的普及税法教育,增强了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意识。三是依靠各地党政领导,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发动群众搞好协税护税工作。目前,各地已初步建立起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协税护税网络,协税护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四是狠抓整改和建制工作。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管理,已经有了一套法规和办法,在实践中也积累了许多丰富的经验,既保护和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扩大了税源,又强化了征收管理,使个体税收持续、稳定地保持较高的增长率。但同时应当看到,个体税收流失问题仍较为普遍,有的还很严重,与我们的管理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个体税收的秩序仍有待进一步整治。
记者:报社经常收到一些群众来信,反映个体工商户偷漏税情况,有的还较严重,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何在?
金鑫:偷漏税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一种顽症,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现象,要历史地、全面地看这个问题。我国个体工商户为数众多,经营情况复杂,不少户的现金交易帐目不全,很难及时有效地掌握其真实的计税依据,从源头上堵住税款流失。加之近几年个体税收征管工作量成倍增长,征管难度不断加大,税务部门的征管力量、人员素质、征管手段难以适应,也给一部分个体工商户偷漏税以可乘之机。从根本上说,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纳税意识淡薄,是偷漏税存在的主要原因。为此,要坚持依法治税,建立与完善征管法律、法规和办法,强化征收管理。
记者: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下半年在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方面有何具体安排?
金鑫:为了进一步整顿个体税收秩序,减少税收流失,打击偷抗税行为,几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检查,同时,要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强纳税定额的评定和调整工作;要以《征管法》为准绳,全面规范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程序,加强税源管理、档案管理和发票管理,改进征管办法。要紧紧依靠各级党政领导,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推进个体税收的综合治理,在全社会逐渐形成对个体税收的协治网络和监控机制。要抓紧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个体税收计划,使个体税收年内有较大幅度增长,并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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