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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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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把《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
新华社社长郭超人
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是当前我国新闻战线的一件大事。这个《通知》以防止和杜绝有偿新闻为重点对新闻职业道德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抓住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新闻队伍建设的要害,完全符合当前新闻战线的实际。新华社党组决心以一抓到底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把《通知》提出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一、领导要重视、态度要坚决。这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关键所在。
我们将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把禁止“有偿新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列入社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首先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自身的廉洁,同时要本着“从严治社”的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真正一抓到底,使新华社的队伍建设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二、从思想教育入手,不断提高新闻队伍廉洁奉公的自觉性,使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基础。
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主要是一个提高思想认识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把重点放在对干部群众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上。要大讲党的新闻工作的性质、任务以及党和人民对新闻工作者的殷切期望,大讲新华社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廉洁自律和遵守新闻职业道德成为每一个新闻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这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保证。
今年年初,我们在总结前几年廉政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新华社采编人员遵守新闻职业道德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采编人员不得为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采编“关系稿”、“人情稿”、“广告新闻”、“有偿新闻”;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向被采访单位或个人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或有价证券;不得擅自要求地方和被采访单位安排自己出国访问;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拉赞助或接受赞助等等。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调离工作岗位、降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近,我们又着手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我们的目的,就是想通过这些规章的制定和实行,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大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四、大力表彰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的好人好事,并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人和事分别不同情况给予严肃处理,树立起良好的社风。
五、充分发挥各级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保证《通知》的实施。最近,我们组织了一个由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厅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组,正在有重点、有步骤地对总社各部门、国内各分社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今后,除日常的检查监督外,这种全面、系统的检查我们准备每年的年中、年底都要搞一次,并根据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六、关心职工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生活水平,为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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