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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愧于“上帝”——保护消费者事业在我国的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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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8
第9版(经济生活)
专栏:消费者卫士

  无愧于“上帝”
  ——保护消费者事业在我国的发展
本报记者 林晰
1984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成立。此后,各级消费者协会相继建立,目前已达2600多个,形成了一支维护消费者权益强而有力的队伍,最近,由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1993年度评选活动中,有71个单位、十名个人获“保护消费者杯”最高奖。
消协队伍在抗争中成长
处理消费者投诉,是协会的日常工作。广西陆川县消费者协会,1991年7月收到古城乡430户农民联名投诉信,申诉由县农委推广、销售的“技优63”杂优种子不纯,造成严重减产,要求赔偿损失。会长陈桥首先统一内部人员的思想,并亲自走访县、乡政府,经多次协商,以理抗争,最后县农委赔偿损失5.5万多元。此事在农民中传为美谈,此后两年,全县推广良种的面积因此高达90%以上。
面对消费者的众多投诉,处理起来是十分棘手的。今年5月,大庆市萨尔图区消费者监督联合会负责人陈彦铧,在处理北华商场出售劣质服装时,店主竟以刀相威胁,陈彦铧并不畏惧,对围观群众宣传商品质量法,以及购物上当以后如何投诉,压倒了店主的气焰。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初步统计,1993年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近30万件,估计挽回经济损失约1.9亿元。
新闻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
电视、广播、报刊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1992年“中国质量万里行”采访活动中,数十名报纸记者微服私访,电视台组成小分队,行程6000公里,在全国各地就产品质量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的采访报道,反映企业和消费者的呼声,将伪劣产品曝光于世。
在各地的报刊上,定期或不定期设立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栏目,涌现出一大批热心为消费者伸张正义的新闻工作者。牡丹江日报记者张春青,在从事经济报道的九年间,共采写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稿件500多篇。如“痘猪肉悄然上市了”、“酱油醋质次价高,卫生不合格”、“国营商店也有假货”、“40%冷饮不合标准”等,在牡丹江市消费者中引起极大反响。牡丹江日报因此被市协会聘为监督联合会的理事,张春青成为1993年“保护消费者杯”获得者。
北京电视艺术中心作家霍达,在《当代》杂志上发表长篇文艺作品《万家忧乐》,反映了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的心声,赢得了读者普遍好评。1992年,她获得“保护消费者杯”。
消费经济学研究在兴起
在长时期“重生产,轻消费”的思想指导下,消费经济学少人问津。从70年代末起,湘潭大学经济系教授尹世杰和山东大学经济系教授林白鹏就将消费经济学纳入自己的重点研究课题。把消费经济理论的研究同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紧密联系起来。尹世杰的研究从理论上强调在我国必须加强消费知识、消费法规、消费者权益意识的教育,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他还为此创办了《消费经济研究》刊物,并在湘潭大学招收消费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林白鹏撰写的《中国消费结构学》一书,以通俗、生动的笔调,阐明了消费与生产的同一性。他还以系统的统计资料揭示建国以来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主要消费品的实物量,初步搞清了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历史和现状,对居民的衣、食、住、行等消费形式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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