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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反偷渡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尽快从根本上制止偷渡活动重点抓好重大偷渡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偷渡组织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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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07
第4版(要闻)
专栏:

  任建新在反偷渡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尽快从根本上制止偷渡活动
重点抓好重大偷渡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偷渡组织者
本报北京8月6日讯新华社记者任卫东、本报记者苏宁报道: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任建新今天在北京召开的反偷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在复杂的国际背景影响下和境内外一些犯罪分子的煽动组织下,当前我国尤其是沿海地区的偷渡活动十分严重。为了维护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大局,巩固和提高我国的国际威望,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必须下大决心,尽快从根本上制止偷渡活动。
任建新强调说,要真正把偷渡的势头压下去,必须抓住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个关键。沿海沿边重点地区党政领导要明确,必须限期将偷渡猖獗的势头压下去,一级抓一级,各级都要作出保证,并有明确的监督制约措施,对反偷渡工作抓得不力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任建新要求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部署,统一计划,统一行动,强化管理措施,堵塞各种漏洞。他说,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因私出境管理,严格依法审发护照,边境口岸要认真查验入出境各类证件。各级外事、经贸、旅游、劳动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批出国团组,坚决杜绝利用因公渠道搞非法移民活动。对违反规定、滥用出国审批权的部门和单位,应暂停或撤销其审批权。一经发现有参与、纵容偷渡活动的,立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任建新强调,要重点抓好重大偷渡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偷渡活动的组织者。对“蛇头”要依法从重判处,有的要根据其罪行数罪并罚,处以重刑直至判处死刑。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落实对偷渡活动进行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反偷渡斗争的合力。
任建新指出,在反偷渡工作中,必须坚决认真地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参与偷渡活动的违法违纪问题。对于从事、包庇、纵容偷渡,或者有渎职行为,甚至收受贿赂私放偷渡者的有关人员,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及时严肃地作出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自福建等12个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今天的会议。福建省委书记陈光毅、广东省省长朱森林、浙江省委书记李泽民、公安部部长陶驷驹等先后在会上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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