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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快国家人事制度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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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8
第10版(当代青年)
专栏:“人才交流与青年择业”讨论

  应加快国家人事制度改革
甘肃省人事局局长 张国维
在市场经济中,人才竞争日趋激烈,谁积极主动,谁政策优惠,谁就能夺得更多的人才,在经济上拥有雄厚的竞争实力。“人才热”必然导致“跳槽”现象频繁发生,也必然使效益低的用人单位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缺乏竞争优势。
对此种情况,除了需要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以外,还应加快对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在体制上改革和完善人才交流体制,使国家的人事制度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才智力服务。
我认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确立人才和用人单位的主体地位,落实双向选择的权利,使个人有择业的自主权,单位有择人的自主权。同时,要深化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合同制,以合同契约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关系。
其次,应加强对人才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人才市场的立法工作,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全面规划人才市场的发展,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人才的流向,控制流量和流速。要根据特殊行业、部门和边远贫困地区对人才的需要制定行业或区域性人才保护和优惠政策。同时,还应强化聘用合同签证和人才流动仲裁工作。
此外,还应加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并以此为核心建立起多层次、多功能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要使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以其完善的服务体系承担国家法律、政策赋予的一定管理职能,并在人才交流、开发、评价、储备和保障方面为人才流动提供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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