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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对花布一车焚烧案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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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5-05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对花布一车焚烧案的检讨
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来信:三月二十九日人民日报登载了以“事本关己,仍然挂起”为题的漫画以及读者荣昌、文滔的来信,反映一车花布在铁路运送中烧毁,天津铁路管理局和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不认真负责查找货主、及时处理这一事件。我们认为读者反映的情况是正确的。这不仅是铁路管理局工作上的缺点,而且是整个铁路工作中的不能容忍的缺点,值得我们重视和警惕。该项花布系由满洲里运往天津南站,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间运至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所属大兴、江桥站间,因车辆整备不良、机车喷出火星而造成火灾事故,一车花布全部烧毁,造成国家资材的重大损失。现已查明收货人为中国百货公司天津市公司。
事故发生,照章应由发现站编制商务记录,随货物运单寄送到站,由到站转交收货人。但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虽编制了商务记录,却没有按章随同运单寄送,而只将货物运单以挂号信寄交到站(天津南站)。天津南站误认为是有票无货,未通知收货人;而收货人亦始终未向铁路方面查领该车花布。同时天津南站亦未与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联系,即报送铁道部。铁道部商务局联运处收到该运单后,因不知有失火案,亦作为有票无货问题处理,与其他运单一并送交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及天津铁路管理局去清查。当然货已烧掉,再也清查不出来,于是此案就长期不能解决。
事故发生以后,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虽曾将此案向铁道部报告,但由于经办这一案件的有关干部缺乏对国家资材严肃负责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未积极抓紧处理,彻底检查失火原因,追究责任,只是单纯强调铁路规章,等待着货主来请求赔偿。这反映了我们铁路工作中的严重官僚主义作风和分工不明、遇事推诿的情况;同时铁道部领导方面对此事缺乏检查,没能及时发现,致使拖了一年多没有解决。
这一事件对我们的教训很大。我们除应迅速彻查责任,处理结案,对于失职人员加以适当处理外;并以此为教训,结合反官僚主义、反违法乱纪的斗争,在全体铁路员工中进行教育,深入检查我们工作中的官僚主义错误,彻底改变忽视国家资材的不负责任的思想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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