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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发出通知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物价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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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9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家计委发出通知
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物价检查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为了稳定1994年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给明年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出台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国家计委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物价检查。
元旦、春节市场物价检查的重点是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消费品价格和各种服务收费,大、中城市特别要注意抓好粮、油、肉、蛋、蔬菜等价格的检查,对不执行最高限价和超过规定差率(或利润率)销售商品,不执行提价申报和备案制度,经营中有缺斤短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变相涨价、乱收费,在出售或办理各种票证时违反顾客意愿强制购买保险的,都要依法检查,严肃处理。
把推行明码标价工作作为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物价检查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从事零售业务和旅店(含宾馆、饭店、招待所等)、饮食店、理发店、浴室、交通运输单位(含出租汽车及非机动车)、邮电营业单位、医疗单位、影剧院及其他娱乐场所、旅游点、公园、体育比赛场所、修理业及服务业、存车场点以及其他有偿服务单位和个人实行明码标价的情况都要进行检查,对拒不实行明码标价或不按国家有关规定明码标价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元旦、春节市场物价检查,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知名人士参加,要充分发挥群众义务物价监督检查人员的作用。对那些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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