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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获全国荒山造林绿化先进省称号陈俊生强调把造林绿化事业推向新阶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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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12-29
第2版(经济)
专栏:

  湖南获全国荒山造林绿化先进省称号
陈俊生强调把造林绿化事业推向新阶段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张建军、本报记者吴兴华报道:全国绿化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12月24日在长沙市召开。会上宣读了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湖南省“全国荒山造林绿化先进省”光荣称号的决定。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和中央书记处书记温家宝分别写给会议的批示和来信。朱基、温家宝对近几年我国造林绿化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再接再厉,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更加美好的环境而努力奋斗。
国务委员、全国绿化委员会主任陈俊生主持会议并讲了话。他说,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蓬勃发展,并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基地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健康轨道。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提出的“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有力推动了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我们一定要把握机遇,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造林绿化进程,把我国的造林绿化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会议总结了全国近几年来造林绿化取得的显著成就。会议提出了到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的奋斗目标:到1995年,有13个省(区、市)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到2000年累计有21个省(区、市)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5.3%;城市绿化覆盖率1995年提高到25%左右,2000年达到30%。
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授予黑龙江、吉林、安徽、湖北、河南、云南、山西省为“部门绿化先进省”称号;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冶金部、铁道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为“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部门”称号;授予河北省为“京津周围绿化工程先进省”称号,授予各部门300个单位为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授予广东、湖南、湖北省为“平原绿化先进省”称号;授予522名同志1993年度“全国绿化奖章”。全国绿化委同时表彰1990至1992年连续3年无森林火灾的单位和个人。
这次会议,是新的一届全国绿化委员会组成后的第一次会议。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徐有芳、陈耀邦、侯捷、李延龄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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