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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结案及时服务深圳中级法院推出改革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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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快速结案及时服务深圳中级法院推出改革措施
本报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及特区经济运行方式的变革,不断推出审判工作改革的新举措。
1988年以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经济纠纷调解中心、涉外经济审判庭、房地产审判庭和立案处,审理了全国第一宗股票案件等一系列产生巨大影响的案件。
执行难是全国法院审判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深圳中级法院自今年初建立当事人举证责任制以来,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执行率超过70%。房地产审判庭针对特区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与拍卖、职工住房商品化的新情况,使审判工作与特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相配套,3年多来已审结350多宗房地产案件,解决争议标的7亿多元人民币。以“快速结案,及时服务”为宗旨的经济纠纷调解中心,贯彻“自愿、合法、公正、高效”的原则,简化程序、快速结案,该中心成立5年来已收案1927件,标的22亿元人民币,已调解结案1473件,结案率为76.4%。
为继续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更好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深圳中级法院将现有的刑事审判庭分为经济犯罪审判庭和刑事犯罪审判庭,近期还将组建少年犯罪审判庭。
据深圳中院院长王常营介绍,为适应特区发展的需要,他们将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即将成立国际私法应用研究所,重点研究特区法规与全国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及我国法律与国外法律、港澳台法律的衔接问题。(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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