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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讨会提出进一步探索治安管理新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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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讨会提出进一步探索治安管理新路
新华社哈尔滨8月10日电(记者刘玉勋)今天结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讨会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在走向市场经济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治安管理新路。
这次会议是8月7日在哈尔滨市开始举行的。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综治办的负责同志及国内有关专家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了理论探讨。会议认为,自1979年党中央初步形成综合治理方针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思想以来,其内容不断充实完善,在近几年的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会议指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不少问题是由于经济利益的调整,或是某些地方、部门、企业经济生活不正常而引起的。对这些新出现的情况,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清楚,为治安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否则就会处于被动。而目前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不适应工作的需要。
会议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工作者必须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对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新做法,新经验要认真研究,同时在工作中不能搞一刀切,要把中央的要求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制定出符合各自特点的具体措施。这次会议同时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理论研究的重点方向,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社会治安的全方位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走向和需要调整的基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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