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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贯彻森林法奖惩分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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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淄博贯彻森林法奖惩分明
本报讯山东淄博市委、市政府最近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落实造林绿化任务奖惩分明,对未达到绿化标准的六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或林业站站长等二十四人降一级工资;对按期达到绿化造林标准的四十二个乡镇颁发合格证书,给一百六十八人记大功。
 (鹿奉俊王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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