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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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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14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
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在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去年以来,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严重走私犯罪活动,就是存在问题的一个突出表现,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
走私是一种逃避国家对国际贸易的管理,非法牟取暴利的严重经济犯罪活动。80年代我国一些地区先后出现过几次走私风潮,经过严厉打击,综合治理,很快就被制止住,反走私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去年以来,沿海和边境一些地区的走私又趋猖獗,大案要案明显增多。情况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些地区走私已经不仅仅是个人和小团伙,而且还有企事业单位。走私物品已从一般的洋杂货发展到成批的汽车、洋烟、电视机、录像机、空调机等高档消费品。海上接运走私货物的,已经不只是小型船艇,而且雇用外籍轮船直接驶入非设关港口卸货。一些走私严重地区,走私团伙同境外不法分子和当地政府机关、执法部门中的少数腐败分子相勾结,手段极其恶劣。走私犯罪活动不仅严重冲击国内市场,扰乱经济秩序,打击我国的工业,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腐败现象,诱发刑事犯罪,影响社会安定,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危害十分严重。因此,对走私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决不能低估,对反走私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不能低估,必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迅速动员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尽快把走私猖獗的势头打下去。
打击走私必须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执法部门,要坚决纠正和清除在打击走私问题上的错误思想,积极、全面、正确地理解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的方针,从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巩固人民政权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走私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反走私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必须以党和国家的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沿海和边境地区的党政领导机关,要把打击走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建立反走私斗争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把集中打击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把本地区反走私斗争搞好。
打击走私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对走私行为、走私罪、打击走私的处罚尺度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法律依据。近几年,走私活动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纠正。因此,必须严格依法查处走私案件,对走私物品必须依法没收,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人,特别是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走私构成犯罪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允许以罚代税、以罚代刑。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部门秉公执法和司法机关依法审判。对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纵容、庇护走私者,坚决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走私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当前反走私的严峻形势表明,反走私不仅是一场经济斗争,而且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是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下决心整顿那些走私严重地区的基层组织,彻底改变在反走私斗争中组织涣散、打击不力的局面。要严肃纪律,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纯洁队伍。要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反走私战斗力。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各级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猖獗的走私势头打下去,夺取反走私斗争的胜利,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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