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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户结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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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14
第2版(经济)
专栏:农村随笔

  还是要“户结算”
大峡
最近几天,乡下连续传来消息,说到“村结算”和“户结算”的问题。这问题大体发生在夏粮的收购当中。“村结算”悄悄地实行起来,取代“户结算”,在一些地方尚属少数,在有的省区已经相当普遍。这是一个很值得我们注意的新情况。
农民把自己种的粮食运到粮站卖给国家,所收到的钱由村干部统一结算,抽取若干统筹提留以后,将余数归于农民,这是“村结算”。
“户结算”,就是由农民自己直接收取售粮钱款,然后把应当上交的统筹提留之类缴纳出来。
村干部普遍喜欢“村结算”,因为这样可以使他们比较容易地拿到各种各样的“提留”。农民则普遍地对这种办法抱着疑虑,他们主要是担心干部把他们的收入随便地“提留”去,所以宁愿还是用“户结算”的办法。
大家知道,农村里曾经有过“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办法,实践已经证明,它没有能够充分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后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否定了这种办法,而使农户尽可能地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现在,“村结算”的办法,是否有一点重新靠向“生产队核算”,还需要研究。不过,农民不能直接地掌握自己的劳动所得,结算中要由干部过一道手,实在不能保证农民的物质利益一点不受影响,也难免使农民产生不满。从这种意义上讲,还是应当实行“户结算”。
如何处理农户和集体的关系,如何使乡村干部的工作顺利一些,这些问题当然需要研究。但是,积40多年的经验和教训可知,损害农民积极性的事情,一定不能做。因为损害了农民的积极性,必会损害农业,最终还是要损害集体和损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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