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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匪路霸害人不浅坚决打击不能手软——对一百二十起抢劫犯罪案件的剖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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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征文

  车匪路霸害人不浅
坚决打击不能手软
——对一百二十起抢劫犯罪案件的剖析
近年来,铁路、公路沿线车匪路霸活动猖獗,已成为社会治安中的难点。据统计,一九九○年一月至一九九三年五月,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抢劫犯罪团伙案件就有一百二十起,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百分之二十。
抢劫犯罪的特点是:
犯罪群体化。这一百二十起抢劫案件,全部是团伙犯罪,少则三人,多则十余人。有的是由农村青少年与城市无业闲散人员结成的犯罪团伙,城市无业人员往往充当犯罪主谋或提供罪犯落脚和窝赃地点;有的由同村人组成。今年四月,我市公安局破获的三十二起抢劫案件中,就有四个犯罪团伙成员同为一村。
手段多样化。有的犯罪分子冒充警察或联防人员,以检查身份证或执行任务为由拦阻汽车,勒索司乘人员财物;有的设置路障或采用“丢钱包”手段诱惑司机停车后上车抢劫;有的则在弯道、上坡处趁汽车缓行之机扒车作案;有的趁司机停车休息或修车之时突然袭击。
农村青少年多。据统计,一百二十起抢劫犯罪团伙成员中百分之九十来自城郊或国道沿线乡村;四百零八名抢劫罪犯中,十八至二十五岁的占百分之八十点二;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占百分之十五点八。
据我对四百零八名罪犯诱因分析,其中因贫困犯罪的占百分之二点四,因赌博引发犯罪的占百分之六十八点三,因“赠礼”造成债台高筑犯罪的占百分之十六点八。许多犯罪分子由于受拜金主义的毒害以及不能正确认识现阶段贫富现象,而采取强暴手段劫取财物。
从抢劫犯罪上升的客观因素看,罪犯多居住国道沿线附近村庄,对公路地形、货运规律以及司乘人员心理状况比较了解,使之作案易得手,逃离也方便;受害人防范意识淡薄或有“舍财保命”思想,也使罪犯更加肆无忌惮。今年三月二日,罪犯肖某等四人,持凶器潜伏在一○七国道蒲圻段一千三百三十四公里处,采用“丢钱包”手段,诱停某市农机公司汽车,司乘人员一见罪犯亮出凶器,有的自动交出现金、手表,有的撒腿就跑。结果,四名罪犯从容不迫从驾驶室搜去现金六千三百元及手表等物。有些司乘人员夜间长途行车,疲劳困乏,停车于荒郊野外,倒头就睡,一旦遇劫匪猝不及防;有的轻信罪犯自称警察、联防人员以检查或执行追捕任务为名拦车,而不查看证件,任其搭乘,待罪犯露出真面目,方知上当。
为有效地打击车匪路霸,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认为,各级政府应依靠广大群众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公安、司法部门要紧密配合,围歼车匪路霸,对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绝不能手软。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的昼夜巡逻和盘查堵截,增加机动巡逻力量,在案件多发地段增设固定报警点。发动群众同车匪路霸作斗争,建议有关部门设立打击车匪路霸举报奖。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抢劫罪犯虽穷凶极恶,但其内心虚弱惧怕,只要我们沉着镇静伺机反击均可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司机应根据自己行车情况尽量减少潜在的被害倾向,配备必要的防身器械。
湖北蒲圻市人民检察院张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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