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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法院依法参与金融秩序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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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双辽法院依法参与金融秩序整顿
本报讯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的吉林省双辽县人民法院,针对本地实际,采取配套措施,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参与金融秩序整顿。
双辽县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但也出现一些问题,突出的就是金融秩序有些紊乱,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等。对此,双辽县法院不失时机地制定了“一保二清三查”等三项配套措施,积极依法参与金融秩序整顿,促进宏观调控。
“一保”即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精干力量,集中审理金融部门起诉的拖欠逾期贷款案件,协助金融机构收回到期或逾期贷款,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二清”即通过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清理所涉及的一些企业多头设立帐户问题,严防其抽逃资金,规避法律;清理所涉及的一些企业非法集资问题,严厉打击少数不法之徒利用其中空隙,进行的投机诈骗的活动。“三查”即在有关金融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一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开出的发票、确定的贷款利率的合法性;二查金融机构有无违反规定贷款、资金拆借、投资和担保活动,以及非金融机构有无擅自发放贷款、未经批准发行股票、债券的问题;三查有关部门特别是金融、计划、财政税务、工商、土地等部门有无制定并完善了宏观调控方面的必要的实施办法。
(郭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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