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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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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8-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广东实施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本报讯记者梁兆明报道:广东省佛山市率先进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使这个市所有在册劳动者解除后顾之忧。广东省推行佛山经验,全面实施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1990年年初,佛山设置了社会保险事业局,全面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和规划,当年就推出了包括农村户籍的临时工养老保险,以及带有社会治安基金性质的社会人身保险、女工生育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等。前不久又先于全国实行社会保险“一体化”。
所谓社会保险“一体化”,即不分企业所有制、不分职工身份和保险种类,统一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收入和离退休费总额的20%征集综合保险费,由社会保险事业局统筹安排,以确保全社会在册劳动者,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遇到生、老、病、死和伤残、失业等,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都获得国家的固定资助。
广东省推广佛山成功经验,成立由省政府直接领导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局。由省政府批准颁发了《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今年8月1日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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